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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子女将八旬老父“丢弃”法庭,罚款! [打印本页]
作者: 姜堰法院发言人 时间: 2020-7-31 15:27
标题: 三子女将八旬老父“丢弃”法庭,罚款!
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然而,在姜堰法院顾高法庭,却发生了这样“违和”的一幕:三名子女无视法庭纪律,将八旬老父独自丢弃在法庭。
这是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朱某今年81岁,育有两子两女,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目前寄养在养老院内。四名子女均已成家立户,家庭经济条件良好,却因原告的赡养问题产生分歧,经司法所、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四名子女告上了法庭。
本案在村委会巡回审理之后,承办法官钱振华多次与四被告进行电话沟通,最终初步达成调解意见:由四名子女每人轮流赡养老人三个月,2020年7月23日,法庭通知四被告前来确定调解方案,然而朱某的小儿子和两名女儿在大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雨擅自将行动不便、眼花耳背的八旬老父从养老院接至顾高法庭。在调解过程中,三被告直接表达了不同意调解方案,随后三被告无视法庭纪律,不听劝阻,同时离开法庭,驱车扬长而去。在后期电话联系中,被告拒不将老人带回家,随意法庭处理。
鉴于三名被告的行为已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我院对其作出各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 法官提醒 ·
赡养老人本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这不仅源于法律的规定,更源自血浓于水的情怀。在子女年幼时,父母无私抚养、照料,当父母年迈时,子女则应悉心照顾、关怀,这是无需多言的人伦道义。
将老人“丢弃”在法庭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若后果严重,还将涉嫌遗弃罪,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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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宿鸟投林 时间: 2020-7-31 22:26
乌鸦反哺羊跪乳,不赡养父母的人畜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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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Jjy8986 时间: 2020-8-1 05:19
也许,当初老人家年轻时在家能做主时偏心或者财产分配不公所以有矛盾呢。) W& V. C' y4 |4 b4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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