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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姜堰法院民二庭法官为企业家宣讲《民法典》 [打印本页]

作者: 姜堰法院发言人    时间: 2020-11-11 09:11
标题: 姜堰法院民二庭法官为企业家宣讲《民法典》
5月28日《民法典》审议通过以来,姜堰法院有序地组织《民法典》宣讲工作。11月8日,姜堰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陈祥为姜堰上海商会的企业家代表们宣讲《民法典》。
本次宣讲内容主要涉及民法典的基本概况和重要意义。陈祥法官结合商事活动的实际需要,采取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讲解了民法典中的几个热点问题。如所有权保留适用登记对抗主义并确立买受人回赎制度、否认推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违约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等。
现场,陈祥就大家关心的《民法典》合同篇中的相关内容向企业家们作出几点提示,希望能提升与会企业家们的法治意识及依法经商的能力,进一步用法治思维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后,一位企业家表示:“我曾经因为不懂法吃过亏,今天的案例对我触动很深!今后一定要好好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依法经商的同时也学会保护自己。”
下一步,姜堰法院将继续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真正让民法典“落下来”“沉下去”,走进人民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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