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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擦亮眼睛,小心租房陷阱 [打印本页]

作者: 姜堰公安    时间: 2020-12-23 10:16
标题: 擦亮眼睛,小心租房陷阱
本帖最后由 姜堰公安 于 2020-12-23 10:1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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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阱一:虚假房东、借鸡下蛋

  骗子可能会通过短租合同或者即将到期的租赁合同,用租来的房子假冒房东进行出租,待租客看房后签署虚假合同,骗取押金及1至3个月不等的房租。

  陷阱二:未曾见面、事先要钱

  骗子以热门区域低价出租房源为诱饵,引导租客电话联系,然后假装在外地出差可邮寄钥匙和合同,发送假房产证和身份证作为证明,催租客转账付租金或定金,得手之后,立马消失。

  陷阱三:低价诱惑、偷梁换柱

  骗子通过一些对房源信息把控不严格的网站发布低租金出租信息来吸引租客,用设定好的话术吸引其看房,当租客实地看房时,便谎称低价房已经租出,乘机推荐其它高租金出租房源。

  陷阱四:不退押金、百般刁难

  不法分子可能在合同上做手脚,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降到最低,而将租客的调到最高。很多租客在租房时,没有认真阅读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就草草签约。等到退房时,为时已晚,佣金被不法分子以各种理由克扣。

  警方提醒,面对这些陷阱,我们租房时应该:

  1、认真核实房东身份,通过查看房产证、身份证,或者去居委会等方式了解情况,验证房东身份的真实性。如果发现证件信息有误,可以假借需要办理暂住证,请房东协助去派出所出示一下房产证,即可揭穿骗子真面目。

  2、警惕低价优质房源。租房前,最好了解一下周边的市场价,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发现房源租金低得离谱,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贪小便宜容易吃大亏。

  3、认真阅读租房合同。无论租赁时间多长,都要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签字前,要认真阅读有关押金、房租、支付方式、权利义务等内容,对不合适的内容当面提出,协商解决。

(淮安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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