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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姜堰住建局强行霸占全体业主公共面积 [打印本页]

作者: Shen0523    时间: 2024-5-29 16:17
标题: 姜堰住建局强行霸占全体业主公共面积
本人在久源尚郡小区,现举报住建局联合城投公司,罗塘街道,紫石社区强行霸占全体业主公共面积建设盈利性充电桩,并且没有任何补偿!本小区一共18栋楼,每栋楼都配备充电场所,政府部门为何还多此一举浪费国家资源来建充电桩?并且和当地紫石社区多次沟通,紫石社区的回复是:我们没有任何手续!!社区工作人员还强调说公共面积不是业主的!!前期已经建了几个地面充电棚,上次建的时候假装走了一下形式,不知道有多少业主同意就开建了,当初收费明细也不公示,这次又在全小区开挖破坏绿化建充电棚,作为业主也想咨询承建部门,你们所占用的是全体业主花钱买的公共面积来做生意,这块地皮你们承建部门是租赁还是买断?如果是租赁请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来决定是否租赁,通过后再决定租金!如果是买断使用权,也需要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来决定是否买卖,再按市场价平均分均返还给每位业主,另外不管你们是租赁还是买断使用权,全体业主的物业费是否也会减去充电棚的实际面积?而不是业主替你们承建部门来交这个物业费!希望部门领导可以介入把这些害虫从党内清除!7 g& N7 t8 \9 C( r

作者: Stan    时间: 2024-5-29 16:19
每栋楼配备的充电场所是什么样子的?地下室的那种的?
作者: Shen0523    时间: 2024-5-29 16:21
Stan 发表于 2024-5-29 16:19
/ b( O- ]  T) C* w( r7 c2 n每栋楼配备的充电场所是什么样子的?地下室的那种的?
! G" B  n3 O. N
高层是地下室的,多层是每户人家都有独立的充电棚,且消防设施都配备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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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yank    时间: 2024-5-29 17:03
久源尚郡地下室的充电桩1元6小时,现在地面上才建的1元4小时,有些不要脸的还好意思说地面建的是公益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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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yank    时间: 2024-5-29 17:09
有些小区几年前就建了充电桩,那是人家商业公司来投资建的,人家都是给了租金的,目前由住建局牵头建的姜堰有哪个小区那到租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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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n0523    时间: 2024-5-29 17:37
jinyank 发表于 2024-5-29 17:09 ' n* q0 p# a8 s& Y7 `/ c$ ^/ j3 p
有些小区几年前就建了充电桩,那是人家商业公司来投资建的,人家都是给了租金的,目前由住建局牵头建的姜堰 ...

0 \. k& T! ?$ M  v. r: Y, I8 y所以我说住建局城投公司强行霸占全体业主花钱买的公共面积且没有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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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stz    时间: 2024-5-29 17:40
住建局可以从事经营性项目?还是要先搞清楚投资主体是谁?
作者: Stan    时间: 2024-5-29 17:41
Shen0523 发表于 2024-5-29 16:21
: z8 B$ D5 f9 A1 ~" c2 Z高层是地下室的,多层是每户人家都有独立的充电棚,且消防设施都配备全的。

1 m; r: w9 _- [/ C' h4 H; b有一说一 如果充电的在地下室,推上推下的确实不方便。
作者: 不见不散    时间: 2024-5-29 20:42
现在城投还能出钱建,明年也许就没钱建了,有不花业主钱建的都是好事,将来没免费來建又要叫没地方停车充电,有这个捍卫业主公共收益的精神,楼主最好查查租金被谁收了,收了多少,用在什么地方,其他的还有广告收入等等都是业主的公共收益呢
作者: 远航小新    时间: 2024-5-29 20:44
我们小区也有这种,人家过来安装设备,不用给租金,但是要帮我们把雨棚做起来,后来因为设备太少,不够用,物业自己花钱买了一些设备回来装上了,然后整个小区一天大概也就收入20元左右,这还是毛的,要交电费,当初买设备还花了钱。。。* r5 |8 |" P3 w. h
反正能有办法在其他地方充电的都不会去用那个的。
作者: Shen0523    时间: 2024-5-30 01:15
jstz 发表于 2024-5-29 17:40 & w& L1 n6 f9 D6 c- l
住建局可以从事经营性项目?还是要先搞清楚投资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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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比方,做生意的人要去租门面得给房租吧,装修得给装修费吧,人家房东和装修公司可不管做生意的是赚钱还是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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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n0523    时间: 2024-5-30 01:17
不见不散 发表于 2024-5-29 20:42 1 I! m$ O- }- B4 u' I% v9 ?
现在城投还能出钱建,明年也许就没钱建了,有不花业主钱建的都是好事,将来没免费來建又要叫没地方停车充电 ...

( Z3 z0 S! J) D  L  m$ s我们的租金被狗吃了,连建车棚的时候业委会成员都不知道这回事!+ D3 A" [5 Q5 Z& c- V3 D9 B

作者: 年月日    时间: 2024-5-30 12:41
说白了就是抢钱,原有停车的地方只要进行消防改造就行了,只要不停进户大厅,国家也有规范,按照他们的思维电动汽车就不要用了,没地方充电。
作者: 暴打柠檬榨汁机    时间: 2024-5-30 14:56
跟你讲吧,公职人员赚外快是个普遍现象
作者: Shen0523    时间: 2024-5-30 16:08
暴打柠檬榨汁机 发表于 2024-5-30 14:56
7 L' T, B$ [0 E4 J跟你讲吧,公职人员赚外快是个普遍现象

. r! R! J' i, l没有证据的事我不瞎说,我作为老百姓我只守护我的一亩三分地,至于其余业主说不要场地费,不收租金那是他们大气,我作为老百姓来说,我只知道我花的是干净的钱买的地方,该我的他一分都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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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堰EDU    时间: 2024-5-30 16:09
这个确实他们违法,直接起诉他们
作者: edifier    时间: 2024-5-31 10:41
姜堰EDU 发表于 2024-5-30 16:09* y3 E: S) I/ L" |
这个确实他们违法,直接起诉他们

7 [9 G$ s, l, v7 b8 V不好意思 不会受理的
作者: bbxw    时间: 2024-5-31 11:50
支持楼主。这种非法现象好几个小区都有。天泽园二期将原有的地面停车位改建成电瓶车充电棚,停车位是所有业主共有,充电桩只收钱不交租金,侵占业主权益。
作者: jinyank    时间: 2024-5-31 12:28
不见不散 发表于 2024-5-29 20:42 7 z7 ]3 T  {, k$ ?) |
现在城投还能出钱建,明年也许就没钱建了,有不花业主钱建的都是好事,将来没免费來建又要叫没地方停车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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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什么呢?你以为是财政出钱给你建的啊?也是外面经营充电桩的公司来建的,他们不建,只要你愿意外面大把的充电桩经营公司可以来投资建,人家还给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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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xkl    时间: 2024-5-31 14:46
看把你能的,能和住建局弄出个啥名堂
作者: 宿鸟投林    时间: 2024-5-31 15:31
息息神吧!" M0 n& `- q5 s8 g

作者: 不见不散    时间: 2024-5-31 22:38
edifier 发表于 2024-5-31 10:41
2 s9 I! E& s* L8 u( G不好意思 不会受理的
& ~& z, G4 U# e: B! j/ p, G
真正是想要为业主公共收益着想的,完全是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去法院起诉的,南京已有案例:# u0 N, u/ r- J; J6 |
【以案普法】124万元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法院判了!小区里的电梯广告费、停车费、场地租金等收益,究竟该归谁?最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的终审结果,判决某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返还10年的公共收益,总共124万多元。
: z, c2 f! V* {1 o& {# O% _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庭法官 刘凡:《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依靠业主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当向业主返还。所以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依法酌定,所得收益的30%为其合理成本,剩余部分就归业主所有。
作者: 罗塘街道    时间: 2024-6-3 14:13
网友,您好!为进一步解决小区内电动车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消除飞线充电和上楼充电等安全隐患,结合本小区大多数居民要求,根据区政府会议的统一部署,久源尚郡充电车棚建设工作由住建局牵头,城投公司出资,罗塘街道负责建设,所有充电棚经住建、城投公司、设计、街道等派人参与共同确认后实施。这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还请居民朋友理解和支持!
作者: edifier    时间: 2024-6-4 09:17
这个回复上来看  还是他们说了算 想怎么建想建哪里 ,跟业主们没有关系,
作者: Shen0523    时间: 2024-6-4 11:01
罗塘街道 发表于 2024-6-3 14:13 7 M3 n1 f% s: L7 R: ~! {
网友,您好!为进一步解决小区内电动车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消除飞线充电和上楼充电等安全隐患,结合本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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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罗塘街道有毛关系?要你回复了吗?) Y" g" R8 Z/ j- L* s

作者: sususu    时间: 2024-6-4 11:30
哪里搞得过啊,这问题问了没啥意思,官说官有理就行了
作者: 光荣战役    时间: 2024-6-4 13:48
罗塘街道 发表于 2024-6-3 14:13
% ^2 u6 H2 {7 F网友,您好!为进一步解决小区内电动车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消除飞线充电和上楼充电等安全隐患,结合本小 ...
0 _0 t6 h8 |, G- x) w. x- K
小区公共部分,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您街道一句话惠民利民工程,无形中就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好意思吗?要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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