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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在心中 事故去无踪 [打印本页]

作者: 姜堰公安    时间: 2019-1-2 15:12
标题: 安全在心中 事故去无踪
      临近年底,各种节假日扎堆而来,带着孩子逛商场成了许多家长的日常。但很多家长在买买买的同时,往往无暇顾及一旁的孩子,儿童意外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12月某市发生的惨剧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F  G0 t0 g, Q# D  G
      惨剧的发生让人唏嘘不已,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4 N3 C/ n. r- t( k( f
      一是家长安全意识缺位。很多突发事件,都是家长认为安全,放松警惕的后果。特别是家长在休闲娱乐时,往往会疏于照看孩子。 二是商场安全管理不力。商场对店内物品的质量、设置和位置没有做到充分论证。特别是对幼童的安全考虑欠缺,没有做到常态化安全检查,并且店员的安全急救知识比较落后,发生意外后缺乏必要有效的应对举措。三是孩子自我保护能力低。孩子由于生理、心理发育不足,缺乏社会经验,对危险的识别判断能力、避险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还十分欠缺,外出游玩时只顾娱乐性,安全性完全抛诸脑后。
/ x. ]1 |4 L! S5 t      如何做才能避免此类危险的发生?
+ t. B7 ~- T3 n      一是家长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尽可能多的对孩子进行积极、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特别是幼童良好的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救护能力。带领孩子外出时尽量选择安全的活动场所,并结合常识进行安全隐患初步排查。特别是在人流密集的商场,务必要尽到看护责任,让孩子时刻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不让孩子独自乘坐自动扶梯、攀爬高处,不在商场的旋转门、落地玻璃及带电的大型装饰设施附近徘徊逗留,减少孩子奔跑、推挤、嬉戏打闹等危险行为,必要时给孩子佩戴牵引绳。二是商场等娱乐场所要不定期开展员工专业培训,收集全国各地隐患实例,及时通报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救护水平。在楼梯、电梯、电房、消防栓等醒目处张贴警示标语,谨防事故发生。有条件的商场可在多处设立“安全监护员”,以随时应对突发事件。(江苏省公安厅)  E! W5 m( b. P9 O$ e) q)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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