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姜堰区发改委组织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和供电公司参加全市孔明灯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在随后的姜堰区平安电力工作会议上对2020年我区“孔明灯”防控工作进行布置。 区发改委副主任柳主任强调,燃放孔明灯极易引起电力线路跳闸事故,严重威胁电网稳定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必须全力做好保电供电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区、镇(街)、社区(村)三级联动,政府各职能部门及供电公司相互协作,形起立体化、全方位宣传态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员参与、社会支持。二是全面排查孔明灯生产、销售场所。按照《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禁止在姜堰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孔明灯”规定,全面排查全区孔明灯生产小作坊、售卖点。严密关注网络销售动向,严防外来孔明灯流入姜堰。三是强化联合执法查处。在区发展改革委协调下,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城管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针对北大街,步行街,靠南乡镇等往年孔明灯燃放“重灾区”,以及实施管控攻坚阶段的节点时段,组建联合执法队,做好全区孔明灯的销售、燃放执法工作。四是严格重点时段管控。明确1月24日至25日(除夕至初一)、2月5日至2月11日(正月十二至正月十八)为重点管控时段。各部门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全面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党员义工、网格员、中心户长、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深入社区、村组、住宅小区参与现场管控。五是严格日常管理。围绕不发生因燃放孔明灯引起危害电力设施事件目标,总结重点管控时段工作经验,以社会治理网格化为主要手段,实现我区重点管控地区和时段全面杜绝孔明灯燃放现象,延续良好的防控效果。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4 h; i! ~1 A' X%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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