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人顾意案所涉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公告
1 v" K$ M: l/ u3 K( n" |被告人顾意、郭乃润、顾建英、李友庆、徐帅、丁国根、王强、曾翠红、董德荣、英汉林、李素芳、陆永兵、施永生、祁玉荣、马克琪、奚春亮、孙红芳、韦奎龙、邵南兰、胡林、朱丹、郭毅君、卞广英、周学友、许万强、周玮、祝玲、褚育梅、陈玉兵、唐晓林、柏立武、杨玉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顾意案”),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展“顾意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登记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0时0分起至2023年12月30日24时0分止。 02登记对象“ 顾意案”集资参与人。03登记方式在微信公众号“盐城大丰区法院”进行登记,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微信搜索并关注“盐城大丰区法院”公众号,点击“发消息”按钮,再点击右下角“网上执行”,在弹出的选项中选择“顾意案登记”后按要求进行登记。
7 F! d: O2 S$ q! l0 Q) v& U2.微信直接识别下方小程序图标后按要求进行登记。2 t! {, u* L v7 p! V* O
04登记内容按照系统提示,逐项填写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投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如下: 1.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投资机构、通讯地址。 2.损失金额,即目前持有的投资凭证金额(转入投资公司的金额)-已提取金额(即从投资公司或相关吸储员处已获取的本金及收益)-已清退金额(即在2012年3月17日公安机关立案后经公安机关或各被告人及其关联关系人已清退金额)。 3.账户信息,包括集资参与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网点等。 4.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由其继承人进行登记核对;继承人需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证明材料。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人的,各继承人需协商确定其中一人进行登记核对,并提供相关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05清退方案1.“顾意案”集资参与人须在本公告载明的登记时间内及时、全面、如实登记个人损失并上传相应凭证,按公告要求填写、确认银行账户,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本院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采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审计,核定受损集资参与人的损失,确定清退比例和各集资参与人的退还金额。 对于核定损失与集资参与人登记损失一致,或虽然有异议但同意以核定损失作为发放依据的,纳入清退范围。 对于核定损失与集资参与人登记损失不一致的,由异议人提供证据经工作专班研究后最终确定清退金额。 2.本次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将委托第三方审计确定清退比例后分批次发放(具体时间请关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06注意事项1.所有集资参与人均应在公告载明的登记期限届满之前完成登记。登记时间届满后将不再接受登记,因逾期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实,所产生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集资参与人均应按本公告要求如实登记,登记不实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因信息登记核实及审计工作持续时间较长,请各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并确保在登记平台登记的银行账户持续有效,以便案款发放。 5.本次涉“顾意案”案件信息登记工作均在线上操作完成,无需集资参与人至本院现场办理。 07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15-6885321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 z% I3 N1 h5 H. ]4 X j! a. {
- H4 s* g7 q% q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 n3 @0 i6 m: o. x'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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