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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三水网公众号 于 2024-7-2 22:32 编辑 . Y; N9 r: ?; \; i9 T
( T# a1 v! f/ Y! |- t网友留言反映:" `0 Y* G/ s4 n9 ~+ B2 Y4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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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政府领导:你好!; Y/ M+ _4 W9 S5 Y9 \$ C7 c. B+ U
我是泰州市姜堰区力和花园小区的业主,就目前小区的情况进行反映,希望政府领导介入处理,惩治不良之风。
. U1 ? e9 Z, \) L, I6 g% Y( O我们小区物业自2022年交付以来一直是优居美家物业,广大业主也是认可他们的服务的,但在2024年7月1号下午“泰州市品优物业有限公司”在未通知我们广大业主的前提下,直接带着100多名保安强行进驻小区,将物业办公室上锁并将原物业员工赶出办公室,而且扬言是开发商和他们新签了物业合同进场的,昨晚多次报警居然都没有用,反而将原来物业的经理带进去关了12个小时。根据我们的了解,他们所谓的新物业合同并没有在政府备案,而且这家物业公司2024年4月刚成立,毫无物业管理经验,完全就是一家皮包公司,甚至有可能涉黑。4 W- d2 N7 C) v. E: S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二百四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试问没有经过全体业主表决这家“品优物业”是如何产生的?试问嘉凯地产在小区交付后是否有权利随意更换小区物业?试问我们广大的业主的权益他们还放在眼里吗?试问嘉凯地产和品优物业还将民法典的规定放在眼里吗?) z1 b k$ h" J0 Y2 t
作为力和花园小区的业主,我坚决不同意更换物业,也坚决抵制此类违法行为,希望政府领导介入阻止这次违法行为,还我们小区一个公道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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