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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深入贯彻“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原则,助力姜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姜堰法院将今年确定为“人民法庭建设年”。2月28日上午,姜堰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七条措施》。发布会由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吴琼主持,基层法庭相关负责人、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 D$ G# Q+ q1 k9 R1 A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世民介绍了姜堰法院《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七条措施》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e8 b$ s0 R, |* c
十七条措施围绕“依法严惩涉农犯罪”、“依法保护‘三农’权益”、“依法推进乡风文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建立健全配套保障机制”五个方面,明确提出要聚焦助力“平安乡村”、“活力乡村”、“文明乡村”建设“三大重点”,实施司法护农行动。要通过加强服务功能建设、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完善多元解纷、推行巡回审判“五必巡”,打造法助农兴“四座堡垒”。要聚力畅通涉农服务“绿色通道”、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推进“法官进网格”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订单式”法治宣传“五项措施”,实施司法便民行动。
' M' }* Z, ~' h! H" i, k下一步,姜堰法院将统筹规划和督促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妥善处理涉农纠纷,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打响姜堰法院“法助农兴”司法服务品牌。4 h) r q& [( {5 A5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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