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姜堰公安 于 2020-4-8 09:14 编辑 " n# B$ F t8 M%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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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省陆续开学,对于广大学生来说,学习了解疫情防护知识尤为重要。 一、开学前,学生应密切关注健康状况。 1.每日监测健康状况,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主动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并及时就医。 2.学生如有外地旅行情况,归来后按照当地防疫要求,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3.假期结束后,学生若无可疑症状,在报经学校后,可以正常返校。 二、乘坐公共交通,全程戴好口罩。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 2.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上的公共物品。 3.返校途中应留意周围人群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4.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三、勤洗手,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 1.返校后,学生需每日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尽量减少外出,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 2.如需与其他师生发生近距离接触,应正确佩戴口罩,尽量缩小活动范围。安全起见,上课期间也应佩戴口罩。 3.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如无纸巾,可用手肘或衣服遮挡。 4.尽量避免接触公共设施或物品等,触摸后不要用手触摸口、眼、鼻等部位。 5.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手捂,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 6.如果发现周围人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报告给老师或监护人。 四、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及时防控。 1.学校应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卫生间、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配备洗手液,引导学生正确洗手。 2.学校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例,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加强消毒工作,按相关要求部分班级或全校暂停集中上课。 3.与学生家长配合,对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教师和学生,采取隔离观察措施。 9 D& p5 u" X: x5 Y4 E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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