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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3-22 11: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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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网友您好:近期我局接到部分市民反映燃气费上涨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燃气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做到新表首次检定合格后,投入使用,到期更换。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消费者关注的水、电、气表计量准确率上持续强化监管,确保新投入使用的水、电、气表100%合格。消费者如发现使用的燃气表计量不准确,欢迎向我局举证投诉,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联系电话:88279581(标准化和计量科)、88016994(消费者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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