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了下,无非就三种车位,一种人防车位,属于国家,开发商无权出售,非战争时期可以租赁使用。 ' G# \" w" |3 J' e. y, e$ S另一种是公共停车位,已经算小区业主的公摊面积了,大家都可以使用。最后一种就是产权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购买后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进行交易。0 ]3 a. @5 H# K+ V f1 R
姜堰好多半地下车位,开发商都是捆绑销售,而且三水网的公众号也发布过各个小区车位的备案价格。但是销售却说办不了产权,会在商品房的附属产权标注。这样做合理么? 0 E* c/ e+ Z7 ]: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