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梁徐镇林野村的一家针灸按摩店内,一场非法行医案的巡回审判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被告钱某是一名残疾人,通过网络自学中医针灸,于2013年开了“钱某针灸按摩”店,在没有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为他人针灸治病,受到过两次行政处罚,仍未停止非法诊疗活动。 2019年12月11日,钱某再次在梁徐镇林野村“钱某针灸按摩”店内为1名患者进行针灸治疗时,被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当场查获。 本案由姜堰法院刑庭副庭长代西华担任审判员,考虑到被告的身体状况,代西华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到被告人的按摩店内开庭审理。 姜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曾经二次被行政处罚,再次非法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考虑到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钱某被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庭后,代西华副庭长对钱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告知其非法行医的危害,鼓励他树立生活的信心,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利用自身专长,通过劳动养活自己。 + k6 k \5 L. v- p6 g0 m#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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