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清华园小区和社区建设的关心与建议,经对接了解,相关情况如下:该花房位于清华园四号区,由中天房屋开发公司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旨在提升小区居民生活品质。该花房目前无不动产产权,作为小区的公共设施空间,其使用权、所属权、维护权应为全体业主共有。在清华园三、四、五号区业委会成立后,经社区协调,前期花房出租的所有收入及后续经营性收入纳入小区公共收益,由罗塘物业支付给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专有账户,目前该款项已在上月入账,业委会也出具了收款手续。. Z9 a- \0 o/ f$ W
针对您反映的清华园花房功能使用问题,根据《泰州市小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第八项规定的事项,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涉及小区重大事项问题应由业主委员会向所属社区申请,提议召开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从而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的功能。& v I. e- m; n& {+ K3 Z, G3 T
业主关于小区有任何合理化建议可以直接与业主委员会联系,业主委员会成员及联系方式已公示在清华园29号楼物业办公室公示栏。社区也将全力协助并支持业主委员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居民自治活动及小区协商议事制度开展。感谢您的关注与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