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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我单位辖区中队已与社区工作人员至詹园5号楼现场查看,因当事人不在无法当面沟通,执法人员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张贴于相关建筑物上,并电话告知当事人相关内容,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自行整改。 |
本帖最后由 hyabusa 于 2020-7-31 11:52 编辑 # |# H5 h1 A1 ~* r4 ~% Medifier 发表于 2020-7-30 21:541 z& `# M q. E6 w# }% T 他建的时候你不准他建,他有屁的办法,建了直接上去推,不行就打架打官司,这种人刚开始占便宜的时候只要有人反对就不敢闹大,没人反对等他建好再反对也晚了. |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
hyabusa 发表于 2020-7-30 21:06 说这话的,就是没经过这事儿 |
当初建的时就应该不准他建。 |
标的额太低的,不算破损公私财物。 |
不自觉的人有什么办法。 |
AK103 发表于 2020-7-30 13:03$ D2 Z+ N, f/ Z0 I8 k( h+ F3 V 拆违建的话应该是城管局吧,不懂 |
轴距不长也进不去啊东西才多宽 |
轴距长的是好车啊 |
找消防部门 |
原来没有违建可以直接直的进车棚,现在车子没法进 |
北大街詹园5号楼车棚 |
什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