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纪委的大老爷在哪里出来走两步! |
honorise 发表于 2024-3-11 07:53/ i+ f! k7 q, R: K5 [ 不解决,我天天发,天天曝光! |
支持 |
唉,小地方,政务属于不公开范畴。 |
Outlander 发表于 2024-3-12 11:25 即使业委会同意,那也要出公告的。其次架空层用途也不是停车的,只是因为停车多了成了既定事实。现在要改造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变更设计用途,这不用经过设计单位么。更何况还牵扯整栋楼的利益 |
提高安全系数不应该是禁止电动车在架空层充电吗?南京的教训吸取得看来还不深刻!消防大队的发言人呢,用你们专业的语言出来解释一下吧。 |
直接去住建局找他们去,我们不惹事但是也不怕事,冲进住建局大楼去质问他们! |
典型的侵权行为 老小区加装电梯还要本单元业主全体同意了" F) x& L! Q1 s/ g 有一个不同意,都不行% d! C/ O* U2 n. L' }2 E |
顶 |
特约评论员 发表于 2024-3-13 01:34 现在是只要有2/3的同意就行了,这才是混账事儿,也不知道哪个**想出来的 |
物业不作为 |
我们这把绿化扒了盖车棚,新鲜空气都没了 |
特约评论员 发表于 2024-3-13 01:34 是的,一楼架空层,是我们的公摊面积,我们业主自己花钱买的,凭什么任由别人来改建了 |
街道社区不能因为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大就随意弄违建,侵犯业主权益。干脆这18号楼所有业主把架空层分了吧,每家装个门。 |
借口也好,理由也罢,业主的权益还是不容侵犯的。 |
心怀姜堰 发表于 2024-3-12 12:268 T3 |7 K9 p( g1 e 天目山街道回复的什么?答非所问!我问的是,作为我们的公摊面积,他们有什么权利来私自改造! |
Outlander 发表于 2024-3-12 11:25 s4 ~( F* | K4 e+ T1 Q 你真是搞笑,我们业主的产权,还相关部门来改造是合法合规的!- N# S; i ^$ w/ r+ G4 F$ M% w 你怕滴是相关部门派来洗地的吧! |
Outlander 发表于 2024-3-12 11:25 连业主都不知情和同意,业委会可能同意吗?$ m7 r1 S' @; e Q6 \ ( F( c, k( b# P/ t 你自己啥都不懂,不要胡说八道了! |
Outlander 发表于 2024-3-12 11:25& S# ^: T3 [3 E1 b 业委会假的就是假的,什么叫先不谈真假! ! ~+ u9 W6 \$ V* K7 s; I; p 退一步讲,业委会有什么权利同意改造?他不得征求我们18号楼业主同意吗?他说可以改造就可以改造?业委会是为业主服务的!也不是刷官僚主义的! 另外你要搞清楚,改造的是我们18号楼的架空层,我们这个架空层,是我们18号楼业主的公摊面积,使用权按律说,仅归我们18号楼业主所有,不属于全小区的公共部分! 6 S2 a0 M% M w 0 r! y3 g6 E; ^0 k' F5 ^# S) S2 } . ^# r- p; N* n# v7 c0 g- B2 _- E1 A# 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