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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请政府部门关注力和花园小区更换物业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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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7-2 22:31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三水网公众号 于 2024-7-2 22:32 编辑 7 C5 L4 b. c  J3 f' w ' Y4 A. C* z$ o7 s$ K3 l5 G9 p网友留言反映: 1 D5 i' ]0 y/ Z  A4 S: j& Q; z' u4 l: t. r$ k 尊敬的政府领导 ...

回复

倒衍天罡 来自 江苏 发表于 2024-7-11 17:39:20
高高有态度 发表于 2024-7-3 11:02
1 P4 r+ R, q7 K+ o: J4月份新成立的公司?看中力高物业费这块肥肉哇。早晨看到很多特警到场,换物业应该要征求业主的意见,也要 ...

% B( G/ C1 _; p6 R: i你以为社区没打点?
倒衍天罡 来自 江苏 发表于 2024-7-11 17:36:46
所有关于力和花园物业或者开发商的投诉每次住建局都明目张胆的偏袒。我想问下住建局领导还记得不记得2021年阳山水蜜桃
夏天很冷 来自 中国 发表于 2024-7-11 13:27:31
作为一个业主,原先物业做的非常好,没有更换的理由,开发商重新弄一个毫无管理体系的新物业强行进入小区,给业主带来许多惊恐,后期的服务从何说起,谁同意换了,起码问问业主,开发商前期的地下停车场漏水都没解决,车位长年潮湿,起雾,业主的行车安全得不到保障,怎么就有换物业的权利了?
夜中东风 来自 上海 发表于 2024-7-6 16:30:50
不由自主的事情太多了
vxzn 来自 江苏 发表于 2024-7-5 12:21:38
涛声依旧 发表于 2024-7-2 23:37+ e, c5 q" \/ J: p
力高小区换物业是小事,力高爱情海烂尾了是大事啊。业主们怎么老是捡芝麻丢西瓜啊?力高二手房这么差全是爱 ...

+ W2 }% I( G2 J  P9 D2 o8 n你这是胡扯几把蛋。
不见不散 来自 江苏泰州 发表于 2024-7-5 10:55:36
这个答复不是很到位,第一没有回答开发企业更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是否符合法定规范程序,开发公司说招了标的,那组织的招投标程序是不是公开的合法合规的,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第二提出的要求是每家物业服务企业均须保证服务质量不下降,这是什么意思,是三家物业企业同时服务吗,究竟有没有同意开发企业更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说清楚。
光明顶 来自 江苏泰州 发表于 2024-7-5 08:52:15
换汤不换药,三年以后都一样。
天树姿势 来自 江苏泰州 发表于 2024-7-5 08:22:21
姜堰很黑 官商勾结3 m0 G7 g! a. c( s&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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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 来自 江苏苏州 发表于 2024-7-5 06:23:22
姜堰的物业就是奇葩,闹出过多少笑话,物业这块肥肉个个都想吃,基本上没有什么投入,利润可观,还没什么风险。办厂经商的不一定有他们赚得多。
* Z" }2 ?! A  t& ~6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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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有态度 来自 江苏泰州 发表于 2024-7-5 04:36:05
此回答一出凉凉了,多强的后台官商勾结
菩提本无树 来自 中国 发表于 2024-7-4 23:31:51
你们是不是不知道力高只是一个代建开发商,背后是谁不知道吗?力高没有任何话语权
jy住建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24-7-4 17:43:28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7月3日,我局已会同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信访局、区12345指挥中心、三水街道相关负责人及嘉凯地产公司、优居美家物业、品优物业召开联席会议,会议明确:1.要求嘉凯地产公司依法依规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不得影响业主正常生活;2.每家物业服务企业均须保证服务质量不下降,保障业主生活和谐有序。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跟进,保障业主权益,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不见不散 来自 江苏泰州 发表于 2024-7-4 09:49:35
中文名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 S2 p7 J9 m0 z; D! m9 w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 [6 j( D& u" |
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 @- j( F" ~+ t, G3 ~时效性有效
8 [2 \% ?! }: A( s; [* M公布日期2020/9/30
# p+ K9 c4 }9 e* h
& Q0 m2 O: V' X! ~) [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U7 ?, s0 t' Y! e
第二十七条 新建住宅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人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 t" [$ V8 j! o' b# K# n' V1 T  q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规模建筑面积小于三万平方米的,经住宅物业所在地县级市(区)住宅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b) f0 Q9 a' E) F- o( g3 I0 o/ J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的,自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1 Y3 n  t  I$ J- ^+ X/ L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于购买物业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所购资产归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服务企业使用。
5 u# v3 e% s) D2 H- d4 G; K" ]3 n  `$ P' b9 X% q7 ^
子弹头 来自 江苏泰州 发表于 2024-7-4 08:08:27
唯物质社会,没有最差只有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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