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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1 22: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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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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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是想要为业主公共收益着想的,完全是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去法院起诉的,南京已有案例:: q& @) a, ?8 Q8 r2 O- w4 r" x( W
【以案普法】124万元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法院判了!小区里的电梯广告费、停车费、场地租金等收益,究竟该归谁?最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的终审结果,判决某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返还10年的公共收益,总共124万多元。2 [+ O3 {! A! P' F
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庭法官 刘凡:《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依靠业主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当向业主返还。所以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依法酌定,所得收益的30%为其合理成本,剩余部分就归业主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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