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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6 1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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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姜堰医保 于 2024-1-26 17:03 编辑 / y: ?9 Q* S0 Z1 U/ W+ P. U
$ `5 a- i) T; B" ?网友您好!2023年12月医保税务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之前在7号之后做的增员需要在网厅做补收方能征收当月费用;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之后只需要将增员时间填为单位缴纳的时间即可,无需再做补收,且网厅补收模块取消了;若单位需要补收之前的月份需要单位带公章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做补收。
0 V$ n" V4 T) s& }# O9 E7 i( q感谢您对医保的关注! S, e: P; c- Z, G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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