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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4 10: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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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签发机关可以是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没必要变成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因为泰州2006年组建地级市时,姜堰那时候撤销泰县设县级姜堰市,由地级泰州市代管。与高港区性质不一样,高港区是当时区划调整时组建设立的泰州市下辖区,区级机关必定是泰州市**局高港分局。
; D$ o: u# q9 Y" }$ H 姜堰由泰县→姜堰市→姜堰区的十来年区划调整演变,其区级机关不适合挂牌“泰州市**局姜堰分局”,而是挂牌“泰州市姜堰区**局”才是王道,起码姜堰也有管辖区域自主权,至于工资待遇也只有机关单位上涨明显,股份制及民营企业这方面没有多大变化。5 @' k7 e9 }! O& R(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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