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三水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查看: 2520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利用QQ、快递贩卖、运输毒品,难逃法律制裁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3-30 14:1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基本案情】被告人吴某于2018年8月23日、8月30日,通过手机QQ聊天软件与王某商议交易冰毒的数量、价格、地点后,先后2次向王某邮寄贩卖冰毒合计约4.49克,王某支付给被告人吴某人民币3500元。
【裁判结果】被告人吴某贩卖、运输冰毒不满十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我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官评析】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和现代物流、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犯罪分子不再拘泥于传统的运输、贩卖毒品方式,而是尝试通过QQ、微信等网络联系,并利用物流、寄递实施毒品犯罪。这些行为不仅便捷了犯罪的途径、降低了犯罪的成本,而且导致发现、监控犯罪以及侦查取证的难度增大,给侦缉工作和犯罪认定增加难度。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QQ售卖毒品,然后通过快递先后2次将毒品从河南省襄城县邮寄至泰州市姜堰区的贩卖、运输毒品案。通过本案,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管,不给贩毒分子一丝可乘之机,共筑全社会共同防毒禁毒的“防火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2-11 09:2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20-3-30 14:26: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想问下法院立案后7天内提交证据,一定要在7天内提交吗?是否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