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答复: 经调查,该收费员当日管理两个场地:东岳庙巷西和北大街北。车主当时停在东岳庙巷(0431)号泊位,19点29分入场,20点02分出场,计时34分钟,计费4元。停车时,收费员告知车主走时要扫码支付,车主走时不足半小时,虽然扫码,但未点击离场,收费员未收到信息提醒,导致延时计费。 车主当晚再次停车至北大街北(0158)号泊位,20点04分入场,20点28分出场,计时25分钟,不足半小时,属于免费,收费员在现场处置(在收费终端POS上点击离场按键)。 车主第二次离场前,收费员告知车主停在东岳庙巷欠费4元,车主表示不足半小时。收费员认为可能确实是自己错了,防止车主投诉从而影响考核,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自己帮车主付了4元停车费。 关于该问题的处置,我们首先教育全体收费员严禁任何形式的代付行为,要通过合理途径,文明、规范解决收费争议问题;其次将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有效解决收费员怕投诉、怕考核,带来更多的“私下”处置,有效促进收费员规范化、人性化收费。与此同时,友情提醒车主,在30分钟内离场时请扫码点击离场,确认后驶离车位。 城投公司将始终坚持“服务至上”的理念进行停车运营服务。今后,针对有关停车问题,广大车主可及时联系我15861011966。 6 B* I0 S$ D% }4 p- o4 r. K$ 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