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张庭长一遍又一遍做工作,这样的处理结果正是我们所期望的,皆大欢喜。”4月21日一大早,姜堰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德才就收到当事人的锦旗和道谢。 送锦旗的朱某是原告小朱的父亲。原来,朱某与被告曹某是生意伙伴关系。为了生意周转,曹某向朱某借了50万元,并将自己所有的姜堰某小区的房屋过户给朱某作为担保。房屋过户时,朱某为了替女儿着想,便以女儿小朱的名义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过户后,曹某一家继续租住在该房屋中,每月定期向小朱的银行账户中转入一定数额的租金。直到2020年,曹某既没有按时还款,也没有从房屋在搬出。朱某作为女儿的诉讼代理人将曹某告上了法庭,案由则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经过庭审调查,双方都承认案件实质是民间借贷纠纷。一方面,朱某只是想为女儿攒点钱,希望被告能够依约偿还款项;另一方面,曹某不想失去房屋,毕竟失去这个房屋就意味着一家老小无处安身。曹某的老父亲更是到庭向法官吐露了家中的难处。由于双方前期沟通时曾经闹得不欢而散,双方对还款金额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谁也不愿意主动让步。 一边是想为女儿攒点钱的父亲,一边是失去房子就无处安顿老父亲的儿子。如何平衡双方的利益成为处理本案的关键。看出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为妥善高效化解纠纷,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张德才决定决定多做调解工作,争取既能让朱某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又能让曹某不至于失去房子。于是,张德才多次找原、被告谈话,又通过代理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锦旗既是肯定,也是激励,更是继续披荆斩棘的不竭动力。姜堰法院将以正在开展的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突出民意导向,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道路上,继续奋斗。 i3 q; s6 `3 y1 f2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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