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公布违规开展 典当业务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9 H0 W' Y: a0 v* P' n8 `
根据《**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典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典当行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擅自开展典当业务,为进一步加强典当行业管理,现将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典当”字样,但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 二、举报电话0523-88869311 三、其他事项 1.我局将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2.举报人应提供真实、详细的线索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3.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机构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 S6 |$ I) u1 g; c7 i1 ~" X& ~泰州市姜堰区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9 X; z0 p- w/ }4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