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5-21 14:40 浏览次数:37次 1 d2 z% G' \3 Z- _1 v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村改革动态》推介姜堰区从土地流转前、中、后三维度优化土地规模经营的成功举措。近年来,我区持续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2021年启动“构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规范化制度体系”改革试验,相继入选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项目和省第四轮农村改革试验区重点项目。 优化土地流转前的前置审查制度,确保主体资质合格。创新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办法》,从实行分级准入、设置规模上限、引导农场主迭代更替、探索“负面行为”监管、风险防范化解五方面入手,核查对象覆盖意向流入的自然人、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强化市场准入前置审查,力求做到主体适宜、规模适度,有效防范盲目经营带来的风险隐患。资格审查实施以来,经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成交项目500笔,流转面积达4.38万亩。 优化土地流转中的租金形成机制,确保交易价格合理。创新出台《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合理价格引导机制的通知》,建立市场价格反馈机制,每年分片区发布上年度土地流转市场成交均价,该价格已连续发布3年;健全市场交易机制,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竞价方式,估算盈亏平衡点设置最高限价,新增“一轮竞价”功能,创新探索的“一次报价”被省平台吸纳;完善租金结算管理机制,土地租金实行“实物计量”的项目由镇街组织统一询价指导结算,近两年成交均价保持在980元/年/亩左右,土地流转价格平稳运行。 优化土地流转后的扶持政策体系,确保经营质态良好。创新出台《家庭农场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助暂行办法》,对全区种粮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诚信履约、创先争优等情况综合评价并赋分,根据得分情况划分为A、B、C三等次,实行差别化激励支持举措,目前全区986个种粮家庭农场经综合测评打分,获得A级505个、B级453个、C级28个。对于优质家庭农场,鼓励直接续租,全区土地流转续租率从9.51%提升到32.82%;对符合条件的农场主给予养老保险专项补助,近两年发放补助资金近30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6 ?# {3 [, O9 q1 z: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