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三水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查看: 32048|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生关注] 请溱潼镇政府给溱中西侧的拆迁户一个说法!!!(溱潼镇已答复)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8 10:3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两个月前的溱潼中学周边的拆迁工作本身是一项利教利民的民生工程,在溱潼镇政府的大力推进下进行的非常顺利,我们作为溱中西侧的拆迁户也一直积极的配合拆迁工作,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因为我们几户人家是只有地皮而没有地上建筑物的拆迁户,溱潼镇政府在对待我们跟其他拆迁户的态度上是大相径庭的,早在一个多月前我们就主动地向拆迁办递交了所有有关的证明手续和材料,而溱潼镇的相关负责人在撂下一句等我们研究后再通知你们后就再也没了消息,要知道跟我们同样情况但是因为有地上建筑物(哪怕是违建的)的拆迁户溱潼镇政府早早地就主动接洽谈判,如今人家都开始拿拆迁补偿款了,而我们到现在还不知道拆迁补偿是多少,在哪里。$ a( ^3 g# m; i; L7 B! U; v5 F  `
             我想请问溱潼镇政府拆迁工作的相关负责人,你们连一些比较顽固的钉子户都能主动积极地谈判完成拆迁工作,为什么到了我们这里就这么拖延不作为了呢?我们虽然只有土地没有地上建筑物,但是土地也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溱潼镇政府给与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H, [9 T2 g( ]- {

/ K3 D# a. ^' r5 W: N  t% Y. F7 D9 e. m1 M

* P) H4 {! F1 ]" X. p' f0 T3 N* 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9-10-29 08:50: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也可能是临(背)时(锅)工回复的
0 K- c$ j0 ?: V2 a, 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5:35
  • 签到天数: 275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7#
    发表于 2019-10-29 08:22: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这个回复,的确是“外交家”的水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9-10-29 07:02: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19 07:51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15#
    发表于 2019-10-29 04:58: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青岛
    回复很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8 22:27: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正在输入……@~ 发表于 2019-10-28 20:495 W% R$ a% j" X4 p
    很显然就是说楼主说的宅基地不合法了,要不然早就通知了
    4 `& Y4 F7 @5 |5 M+ ?
    合法性我已经说过了,第一我们这几家拆迁户有带公章的原件可以证明;第二跟我们相同手续的其他拆迁户政府都谈判结束了,原因是他们上面有建筑(包括违建的),政府是为了把建筑拆掉,上面没建筑的都没有谈判;第三,我们去递交材料的时候,政府当场看过并且接收承认其合法性,负责人还特地问我们要不要购买安置房的,如果真有问题也该通知什么问题对吧,现在连通知都没有,你觉得政府是应该这样办事的?
    / o! d! L" A. o! W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8 22:08: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姜堰自然 发表于 2019-10-28 20:066 J8 {7 n  S/ g( r5 c! l; T- G
    没看懂溱潼发言人的这个答复。
    " ^# I5 I; U" t0 t
    我也没看懂,但是这答复水平高,为什么呢?因为他既没有解决我提出的问题,又恰好地引起了其他网友对我们这几家拆迁户宅基地合法性的质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9-10-28 20:49: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姜堰自然 发表于 2019-10-28 20:06
    5 n, G3 K- e- I# n' {没看懂溱潼发言人的这个答复。
    ' L. V1 u  X# x  m! w* `7 M1 ?
    很显然就是说楼主说的宅基地不合法了,要不然早就通知了2 q/ C1 u2 P) {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9-10-28 20:06: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没看懂溱潼发言人的这个答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8 18:14: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hswish 于 2019-10-28 18:21 编辑
    8 @% D' j& T7 B; D5 S
    glandwsx 发表于 2019-10-28 17:59
    + ^( S' @2 J0 ^* }# T. O( u这话的意思就是楼主家不是合法手续??????、
    & n# L' O1 o! l5 D+ x
    是正规合法手续,我有原件可以证明,而且不止我一家,之前跟我们手续一样但是上面多了建筑物的早就签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8 18:09: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hswish 于 2019-10-28 18:18 编辑 " n) i; c# r+ D5 W4 I
    溱潼政府发言人 发表于 2019-10-28 17:332 q2 h/ I3 ?( ]
    你好,早已通知凭合法手续与实施单位签约了。

    : V& m8 O8 [. n! G0 f+ v请看我主贴,在我们提交完正规合法的手续后就没有下文了,而且不止我一家,请你们核实,需要我把这几家的名字都报出来吗?或者进一步向上级部门反映我们并没有得到任何的通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14 17:1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19-10-28 17:59: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溱潼政府发言人 发表于 2019-10-28 17:33
    4 F$ F- U( R  C3 w你好,早已通知凭合法手续与实施单位签约了。
    1 Y' J7 Y- {: @3 g5 q2 M
    这话的意思就是楼主家不是合法手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9-10-28 17:33: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你好,早已通知凭合法手续与实施单位签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9-10-28 14:01: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不管什么补助标准,总归要告知一下的,情况属实的话对主动提交材料的的确是一种打击
    * t4 `" Z* A) a0 `' E: d  \: L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8 13:07: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hswish 于 2019-10-28 13:08 编辑 ! [! H6 D& L, b: k7 Y0 h4 p
    Luciferjames 发表于 2019-10-28 10:54
    9 B# S. A2 l2 k2 O你们这个很难哦,你们没有建筑面积,怎么判定,理论上哈,土地是国有或者集体的,一般而言赔偿的是你的建筑 ...
    ; }" T: G3 O# t; h! S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们是宅基地,本身也有补偿的,有正规手续,跟我们同样情况的不仅有土地补偿还有上面的违建补贴,土地补偿大概是十几万的样子,违建还贴了几万块,但是到我们这就到现在为止不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