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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8号经过房管处王主任调解,我急等着钱用,就提出来116万全款付了马上过户,中介老板提出来全款可以,拿到钱还要帮买家贷款,被我拒绝了,对方说的在回家考虑一下,就没有然后了,7月19号我又去中介和房管处,还是没有答复,我当时就和房管处的说了,房子不卖了,7月29号下午3点多中介突然发微信让30号去过户,这时候扬州封城泰州封路,我也没回家解决这件事,9月中我去了一趟中介提出来房子不卖了,中介老板让我拿20万违约金,幺幺零到了现场没能调解成功,我只能再次维权,经过省住建厅的投诉,姜堰住建局的回复居然颠倒黑白,我现在就问几点,1既然中介说我同意把房子卖给俞志远,为啥没和郭秋兰解除购房合同,导致一房2卖,2为啥2份合同价格差15万5,是吃差价还是骗贷,3首付款26万是误转给中介员工周员香,为啥没有转给卖家,4买卖合同和网签合同同时有效吗,5我有义务再次配合买家做假流水贷款吗,6中介在这次交易中到底有没有违法行为,7为啥房管处开出来的停业整顿7天,中介拒绝签字,现在就变成了扣除信用积分,内部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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