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如下:2 |# {3 w9 R7 l( P; u8 }9 z3 t
网友,您好。经现场勘察,姜堰宫王村高架下的两个掉头标识设置在交叉口进口车道,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3-2009)图47导向箭头应用示例的要求。如果将宫张路丁字路口左右两侧的掉头标识互换,将掉头车道设置在出口道,不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范要求,且需掉头进入张宫路的车辆要在20米内跨越3个机动车道才可以经右转车道进入张宫路,与直行交通流冲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