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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一吉祥号码需要过户,多次前往营业厅申办业务。营业厅受理后却要求我重新签定各种协议(最低消费承诺书、不再过户承诺书),此号码系2008年办理的,当时每月最低几百元的消费,目前我已过了当时的协议期。并且号码已用近十一年。可是现在过户却被强迫签定各种不平等的协议,特别是要我承诺十年的最低消费承诺,难道就因为中国电信店大欺店?难道江苏电信泰州分公司置国家以及工业部相关法律于儿戏?难道江苏电信泰州分公司以自己公司的内部规章能够凌驾于国家以及工业部相关法律之上?如果再签定这种不平等的协议,我当时每月几百元的消费是不是退给我?多次与营业厅沟通,他们答复营业厅以及县区分公司也要报是泰州市场部批准,不签定相关承诺书,他们流程就不好走,同时上级也会不批。咨询工业信息部相关法律并没有过户视同新入网用户要缴纳一定的金额并承诺终身保底消费,而江苏电信公司却置国家的法律于儿戏,把内部所谓的规定凌驾于法律之上,有多少人被所谓的保底消费套牢的?同样的网上营业厅,联通移动可以网上变更套餐,而电信则不行,要上营业厅办理,在办理消费降低时被以各种理由拒绝,奇葩的电信公司,这年头是服务年代,而不是你们以店大欺客的年代了,我相信绝大多数消费者会用脚用心来选择,再不改改你们的服务,我相信越来越多人选择和我一样不在选择沉默,而会站出来选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电信公司公布所谓的省公司的相关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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