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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级部门的关心下,2017年公安局南侧、文体中心周边等地段拆迁的村民,在等待了5年后,于4月12日选了房。但是相关问题目前还未解决:1、逾期过渡费只发到2020年3月,后面都是拆迁户自己垫付的房租费用,何时能补发?发到何时?据说过渡费就发到选房时的4月,请问拆迁户是不是直接入住毛坯房?无需装修?当初拆迁拿一期复式现房的发了6个月过渡费用于过渡期装修房租补贴,我们是否该有!?如果有政策请明示何款何条?如果执行已有政策,那么基于现实,明显不合理!人是活的,政策是人定的。2、当初直接从补偿款中扣除了安置房相关费用,忙于各种包保施压,老百姓也糊涂个个忙于签字画押,为何没有给个费用的详细清单?同时到目前为止,房屋差价也没有结算。3、房屋施工的严重缺陷:车位和房屋的半地下车棚8个入口处坡度大,地面平滑,装修施工中搬送物资安全隐患极大,已有多人滑倒摔伤,师傅来看后直接要加搬运费用,向物业反应,物业说和施工方对接,至今无果。等到下半年冰天雪地或者下个霜,这些坡道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这边住户6、7十岁以上的很多,这是要直接给医院创收?练就滑冰技术,让我们参加冬运会?有了隐患,需要立即整改!安全第一。相关问题烦请各级领导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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