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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淤溪祥云北海的业主,不止一次在此问产证问题了,现在新接手的公司(说是原开发商的债权人)通知我们业主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除了以前说的银行贷款的尾款要自行交齐,还要额外交十万块钱,说其中五万是政府让我们分摊的土地金。我们做为业主肯定有意见,开发商违约那么多年我们得不到补偿也就算了,还要我们额外多掏钱,而且说我们不按她说的交钱办理产证。就会查封我们的房子,来偿还开发商跟其他人之间的**,我们网签了也没用。我们想跟政府确认,1.平摊的费用是政府让我们交的土地金吗?2.网签的房子因为开发商原因产证没办就要被查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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