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1-9 11:51 |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
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9-6-24 09:50: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维权的前提自然是权利受损。但这就存在一个困境,那就是“权利是否遭到侵犯”是一个事先没有准确答案的问题。虽说每个人对自己的权利状态有着最为清晰的认识和相对准确的判断,但是基于个人认知、生活经验、法律知识等各方面的局限,加之主观感性因素的影响,在经过有关部门认定之前,即使是自己往往也不能够准确的判断是非对错。所以,除非有十足的把握,否则在互联网上进行所谓的维权行为很容易向侵权行为转化,这是隐藏的一大风险。' _) `$ J; ?( j B+ Z1 a
7 t- c" G2 [* k% e9 z6 v/ G. p
借互联网维权不应成为首选方式,更不能得到提倡。严格来说,互联网维权并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维权方式,互联网只是提供了一个发声的空间和媒介,但其具有的公开性却能够将私事演变成全民关注的一个热点事件。实践中,有些人在矛盾纠纷发生后,为在舆论场抢得先机,占得主动,便选择在网络上迅速发声。此种做法虽无可非议,但要谨记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决不可图一时之快,逞口舌之强。另外,无论是对个人还是社会,借互联网维权的成本和风险都比较大,因此,必须要多方权衡,谨慎发声,最好在维权救济渠道用尽且全部失灵的情况下再予以考虑。3 |3 B" j# q8 p; s9 P5 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