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我到东大街邮储银行查询社保缴费情况,从钱包拿出卡给窗口人员后顺手放在窗口台面上,查好后只想着用手机转钱给社保帐户,转身往门外走,把钱包遗忘在营业窗台上,没出银行大门发现钱包没拿,转身到营业窗口前发现钱包不见了,前后不到一分钟,内有几千元的现金及各种银行卡及身份证件,还有一张高额欠条,银行不给调监控,只能报警,110来后银行工作人员说监控在金库,没手续不给调出来,工作人员只能用手机把当时的情况拍出来给我们看,当时我和那位接警的警官看到了是一个跟在我身后的老头从柜台上拿走的,只是手机上的视频不太清楚。到派出所立案,派出所做好记录后只是让我回家等消息。第二天我去派出所询问情况,派出所的警员竟然回答我银行监控不好调,这个案件无法破。我便质疑银行内到处是高清监控,每个人都能清楚拍到,为什么不能破?派出所是不是只接案不破案!派出所警员回我第二天去调。第四天我去派出所查询,警员竟然回我因为我前一天没到派出所去,所以没去调监控,我想问问这个案子难道是我可以去破的吗?当时我心急如焚,只想找回钱包里的那个欠条,宁愿不要那几千元的现金,恳求他们帮我好好查一查,如果找回来我一定送锦旗给他们。可是,也只能是可是,那个警员只是敷衍我,根本就不想去查,他们嫌这种事麻烦,直到现在坏人依然心安理得的逍遥法外,派出所这种行为到底是不能为还是不作为?难道为人民服务只是接个案子做个记录,然后便石沉大海?如果银行柜面上少了几百元钱,警察是否也这样不了了之?强烈呼吁国家推行有偿破案制度,让警察有破案的动力!!!不再敷衍受害人,推卸责任嫌麻烦! 7 V. l- @7 u; P _: `( W# X* u1 w* V$ M, ]'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