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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上次政风热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也近一个月了,目前小区各个出入口的违建收费亭还未拆除,最基本的所属权问题尚未得到回复。小区建设完成之后,随小区内房屋的出售,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小区共有部分土地使用权归小区业主共有。请有关部门向群众如实公布一下你们调查当初的规划建设档案文件,明确一下到底地上地下车位是属于谁所有,请不要用商业车位这个名字来敷衍。另附我们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都没有权利停到地下车库,为何任然每月收取60元的地下车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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