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直没有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当然我不是故意不缴纳物业费的,因为保修的公共设施一直没有维修),被起诉了我就去应诉这不是很正常嘛,为啥到了法院一定要我调解??我就想问一下有关部门,法律不是吗?怎么这么不公正? / [: z. |% P3 D% N5 u 在劝说不动我的下才开庭,进行一审后并没有二审,而是直接判了,认定物业公司确实有做的不好的地方,费用减少几百块,对我提出的问题只字不提,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不是太懂法律,但是既然我举证了为什么不解决问题?法院真的做到公平公正了吗?有没有懂法律的人士帮帮我,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