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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提前报备责任。3月1日0时至3月15日0时行程有泰州市外记录的人员(已落实管控的除外)应于3月15日24时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各级各类单位、社区(村)、酒店等应主动排查,督促相关人员主动报备。报备后,由所在社区(村)督促落实“3天2检”的要求。3月16日0时起,未主动申报的人员,均作为新来(返)泰人员实施管控。即日起,所有市外来(返)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证明的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所有市外来(返)泰人员应在抵泰1天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酒店等报备,抵泰后12小时内就近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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