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出差,手机看论坛不太方便,现在回来就不理解一事做个简单的说明 1 我上一个帖子其实对物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质疑,种种事端表明物业是不称职的,当然这个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住建局可以认为是称职的,大可大大方方表达出来,这种事情不必藏着掖着。要不然我觉得只谈改进那过去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2 业主和物业之间属于什么关系,我想也必须明确,这件事还有许多以前的帖子都表明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是倒置的,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感受,所以还是请住建局旗帜鲜明的确认服务关系,要不然物业就有恃无恐了。人民群众也失去了主心骨。 3 施工方,物业,业主之间的关系从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应该只有施工方和物业之间的关系,物业要主动作为,而现在是业主上蹿下跳的,但凡物业对管理办法理解了、执行了,断不会出现第三次的时候我打电话给黄经理,他两手一摊语带啪头的也没有办法,说一句“我这就打个110”,这个事情是不是就很好的解决了,我甚至可以忘掉睡不好觉的痛苦给他竖个大拇指“黄经理给力”。有人说物业和施工方合穿了一条裤子,从这件事中我有点相信了。 4 这是个很小的事情,我的帖子中已经明确了金湖湾物业(盛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答复中通篇看不到金湖湾物业或者盛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字样,你们对物业管理公司保护的太好了,反过来讲我没有感受到丁点的尊重。 5 我一直再说希望得到黄经理的道歉,但非要你们要求他道歉也说不过去,虽然你们也说了后面改进,但说实在话,我不太相信。 目前就是简单的回一下,如果只是“如题”这个确实不好,免得误解,给你们添麻烦了。 ! u- n* W5 W) Z$ v; T1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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