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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9 14: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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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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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副队长以上(包括副队长)有执法证,其他都没有执法证,副队长以下的合同制城管人员如果去所谓的“执法”,出事了你城管局照样要担责任,因为副队长以下的本来就是没有执法权的中国特色临时工,懂了吧?!再说临时工也不傻,拿多少钱啊?二三十岁的小伙子在外面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拿多少钱!( x) f* d' x5 B* M
咱说句内在话,你知道有多少人不上班吗?我有很多朋友都在城管局,我告诉你,当初招的一批60人的合同制员工几乎现在早上报到一下就没影子了,遇到大检查大活动才参加,一般跑没影就是去干第二职业,代驾、送外卖、开店等等等等。现在城管都是委托第三方管理了,合同工用不动,再说合同工根本没有执法权,如果懂点法的姜堰市民和城管队员较真的话,城管队员没有正式工(事业编制)带领下如果管理这些事情的话,遇到居民阻挠,而其没有执法证件的情况下,闹到法院都是城管输!
. l# |' N9 Q+ _* w, N% y- w5 c1 [当然,也不能怪人家合同制的不上班,一个月1300多的工资加上考核撑死2000元,估计还不到,年终有个年终奖估计1万多(拿得到拿不到是另外一回事)!
+ p* k- o. Z8 U6 _! |3 t城管现在主要的收入是渣土和广告还有姜堰区中心的停车位的收费,其他收费几乎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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