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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头网友您好!1.关于“货车通行证办理”相关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当前交通查验管控有关工作的会商纪要》(泰疫指交发〔2022〕20号)精神,分类落实货车通行证发放审核机制和审核责任。《货运车辆通行证》由泰州市交通口岸防控组统一印制、编号、盖章。对工业企业、农产品、商超和邮政物流四类货运通行证实行总量把控,由相关市级专项组及部门确定发放数量后到泰州市交通口岸防控组统一领取,以上4种货运车辆通行证由各市(区)严格审核后汇总报给市相关牵头部门核发,属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发放至企业或个人。农贸市场和冷链物流车辆通行证由属地政府确定发放数量后到泰州市交通口岸防控组领取,由属地政府负责审核发放。. a9 d/ h }- ?0 B% Z
2.关于“各道路卡口通行证登记处管理缺失,存在人员集聚、插队等现象,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呼吁加强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区交通口岸防控组将加强对卡口的实地督导检查,要进一步查漏洞、补短板、固防线,紧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一是理顺工作机制。明确镇街、公安、卫健、交通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与高速公司、高速交警等部门加强联动,积极做好高速进出口车辆的引导分流工作,强化匝道的交通管控;二是在查验、登记、抗原检测、核酸采样等工作区域设置“一米线”和警戒带,引导驾乘人员有序排队,确保驾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三是现场配备固定式或者手持式“小喇叭”,将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现场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小喇叭” ,及时传递到各位驾乘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四是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且严重影响现场管理秩序的驾乘人员,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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