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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23: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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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一笑 发表于 2020-12-6 14:00, L+ d& Y1 J- b& Y1 V1 v6 r b3 a
不知道我没文化还是你没文化?法院判了买卖合同有效,就属于人家的买卖合法,既然合法的地方凭啥不属于人 ... . m2 Z" E; ^. U1 c+ F9 ]/ K. C
我没有你有文化,300多平方的设计用于停放非机动车的地方就成了你私人地方了?整个姜堰找得到第二家吗?你把不动产权证拿出来给大家看看撒,法院也不可能给你确权的。我们姜堰前几年也有开发商卖了地下车库发票都开了,后来不是被相关部门叫停要求返还的吗。法院说合同有效不代表你就有了产权,你就可以封起来,你买的时候开发商怎么不给你封好了交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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