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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6 09: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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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网友您好:2021年10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年度“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通过组织推荐、评议、考察等程序确定十佳法治人物提名人选,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我办接到您的电话反映,立即与区人社局联系,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经查,该劳资纠纷并未进入劳动仲裁程序,仲裁委未对该起纠纷作出任何处理决定。我办认为您反映的XXX符合年度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标准,并向您进行了电话回复。4 [/ Z- \* @( S5 r' v
感谢您对十佳法治人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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