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社经办服务工作的公告
`/ ~9 M4 L6 G% X3 _2 G5 [% k广大市民朋友及服务对象: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护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社经办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推行“不见面”服务。建议广大用人单位和市民尽量选择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和泰州人社APP线上申报、线上查询、线上资格认证,避免人员聚集。网上申报事项咨询电话;88205156,线上资格认证咨询电话:88232229,其他事项请咨询12333。 2、开展线上招聘。暂停每周二、四上午的集中招聘活动,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可登陆“姜堰人才网”(www.jyrc.net)、“姜堰公共就业服务网”( http://jyggjy.net/)和姜堰智慧就业APP,发布和浏览招聘、求职信息。咨询电话:88212497。 3、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延期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纳业务。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请通过网上办理;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箱(jyqshbxzj@163.com)及时进行参保登记预报备,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补申报手续的,预报备时间视为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时间(医疗保险按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口径执行),违反国家和省企业复工时间有关规定擅自开工的参保登记申报不予受理;灵活就业人员未能及时申请参保登记或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参保登记补申请及补缴养老保险费,不影响养老金待遇的享受。咨询电话:88213053。 泰州市外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办理的先后不影响本地的参保和缴费,建议待疫情解除后再办理关系转移手续。泰州市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如急需办理,请咨询电话88205156。 4、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及发放。因疫情影响,对未能及时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暂不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到龄办理退休人员建议在疫情解除后补办退休审批手续,自核定退休时间次月起补发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待遇结算建议在疫情结束后办理,咨询电话:88230239。 5、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申请建议在待疫情解除后办理,请咨询电话:88230919。 6、凡近期不需要住院的无卡人员或社保卡遗失人员,建议在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社保卡。如急用卡,可以就近到社保卡银行定点网点办理,咨询电话:88213585。
; m7 M9 i6 A2 h8 Y5 V! n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 E$ @( ?8 C5 G7 j7 e* ^- P9 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