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发表于 2021-9-27 09:15: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是这样的:0 E. G4 j# g0 B. r# H5 j7 Z/ Z
( Q! m- n: x8 T+ K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苏教办继函〔2021〕3号)内容摘要:
. p! h3 e& c! w2 |9 \# {. O$ V4 I对已通过复课验收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暑期课程消课完毕前,不得开设新课和新收费。校外培训机构推销秋季学科培训课程,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