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度 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 v0 G. f$ U3 a8 [/ b( e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泰(姜)地呈字〔2021〕第5号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罗塘街道太宇社区、沿河社区、院子社区等地区8.4235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将罗塘街道太宇社区0.2071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8.630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8.4235公顷、转用未利用地0.2071公顷。 二、同意你区的补充耕地方案,本次落实补充耕地任务7.2675公顷(含补充水田规模6.5694公顷),不涉及占用可调整地类和原地类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请你区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区要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并督促相关乡镇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 D. x: ]% e) K" ]: c& k8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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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d. W9 k2 b! U/ v) c: D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8 i9 t, z& N# T" F0 @5 {2 i9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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