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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1 1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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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网友您好: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故试用期签订了劳动合同,转正后无需再签订一份正式劳动合同。6 T! E4 O; @8 j' j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员工没有拿到劳动合同可以向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或投诉。
) f$ m% K5 h# ~" q1 k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故试用期期间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请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6 Y! [: r) u' ~
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故单位无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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