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colly 于 2022-9-26 22: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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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的课后服务要求,突出了自愿、因材施教、分类实施的特征,不同的孩子不同的选择。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性,因为不同才有了丰富多彩的社会。 反观我们各学校的课后服务突出了同样的一点,同样的时间,同样的托管方式。“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回家有作业),“不得利用课后服务进行讲新课”(对作业讲解),不知课后的育人活动体现在哪里呢,不知道周边有多少家长满意这样一刀切的课后服务?我认为孩子的专注力是有限的(学霸家长就不要杠了),长时间的上课吸收有多少呢?不知道有没有家长关心孩子坐这么久难不难受(课间能否自由活动,体育课是否正常外出活动)?在关注孩子成绩的时候,是否关注近视、体重、身高的指标呢? 希望教育部门能够丰富课后服务,增加可选性,真正自愿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