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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领导:$ z& w& s/ d: L8 h% ?4 J
我们是天目山街道山水社区(原城北村)一组村民,2017年9月为建设区全民体育中心我组所有土地被政府征收。2018年区政府将1300万土地补偿款汇入城北村一组帐户。后被村委强行转汇至村部帐户。然而城北村村委一直将此款项捂在村部,历经7年,百姓未能分到该款项的一分钱,百姓年年追,村委年年推!2021年年底组织村民召开会议选举村民代表对该款项进行分配,然选中的5位代表圴是龄过70的老人,其中只有一位老人吴元大有点文化基础,其他4人圴为文盲,勉强能签个名。但他们5位代表对分配事宜也做出了大量工作,最终均以失败告终!因为村委干部要求他们做出的分配方案必须全组村民100%同意并签字!我想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村民组织法》里有此项规定吗?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2024年12月10日我组一名退役军人、老共产党党员王俊秋主动站出来挑起这副担子,经村两委同意,召集5名代表深入研究讨论,下到全组各户摸底,了解所有村民的情况和诉求(摸底情况附图1)。然后根据各户反映的情况综合考虑做出两套详细的分配方案(附图2)。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村民组织法》的要求由村民代表和半数以上的户代表联名签字向山水社区管委会提交了一份书面函(附书面函附图2),要求召开全组村民户代表会议,就分配方案所有有争议的内容在会议上由全组村民投票解决。户代表大会形成的投票结果为分配方案的最终决议。此方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村民组织法》。但山水社区管委会否认了这一切!扣留了请示函(附提交视频3),拒绝了村民代表和全体村民的请求,同时否决了一名中共党员和所有村民代表一个多月的辛苦付出,叫停分配!这样的做法实在让百姓费解!请问老百姓的土地补偿款到底属于百姓的财产还是属于村部的财产?为什么村民理财小组吴元大、王得奎、李宝荣、王一凤、李秀都查不到本款项的具体走向和在帐情况?本组村民要求村部公布近几年的财务帐目,并立即组织分配百姓应得的补偿款!请区委领导关心基层百姓,谢谢!
3 n% n2 s5 W! u此致
) ]! T# g; e- J% T敬礼" v6 D Y2 g; k% Z
山水社区一组村民
2 L8 L. n' i$ C l+ A' |2025年01月19日 P+ @# o9 v1 p5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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